扬子晚报网12月18日讯(通讯员 赵德刚 陈俊声 马盼攀 记者 朱鼎兆)泗洪一对罗姓父子因非法狩猎夜鹭、黑水鸡等动物而获缓刑的同时,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父子俩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00余万元。而罗姓父子只是普通农民,这笔费用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,到执行阶段,法院该如何执行?
法官查看罗姓父子对树木管护情况。(法院供图)
记者从淮安市中院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法院在与检察机关、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、罗姓父子的磋商下,综合考虑法律规定、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及生态环境规律等因素,最终确定罗姓父子以“补植复绿”树木生长到一定年限后所带来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,及林木本身的产品价值折抵判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。
罗姓父子购买树苗“补植复绿”。(法院供图)
“我和父亲二人都是农民,平日以种地及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。父亲腿部有疾病,我本人还有2个正在上学的子女需要抚养,全家六口人共同居住在这个安置房内。”面对执行高压,罗某惴惴不安地向前去执行的盱眙法院法官诉说,“我们认罪认罚,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,但600多万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对于我们来说,真的是天文数字,我们实在没有能力履行,希望法官充分考虑我们的家庭现状。”
“惩罚不是最终目的,抚平生态‘伤口’、恢复绿水青山才是目的。”为避免环境资源案件“一判了之”“一罚了之”,破除当事人无力赔偿,尽全力促使判决得到实际履行,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,盱眙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“绿执组”执行团队,负责该类案件的执行。
父子非法狩猎被判600多万环境修复费,法院执行他们“种200亩树”并管护10年11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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